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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申报开设2017-2018学年上学期公共选修课

2017-05-17 新农大教师发展中心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和学校公共选修课的有关规定,2017-2018学年上学期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设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共选修课设置要求

  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课程设置要体现综合性,要注重课程的科普性、广泛性和知识交叉性,可涉及文、理、艺、体等学科,要有利于拓宽、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课程设置要体现前沿性,应尽量选择各学科的前沿内容作为公共选修课,并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和优化。

  学校已向全校学生开设专家讲坛(综合类)和少数民族专家讲坛(综合类)。讲坛总计20学时,特别邀请学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申报。每位教师可申报2-4学时,题目不限,内容为专业类通识性讲座,最终由各讲座汇成一门课,供学生选择。填报格式见附件2。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从2011年起高校已将大学生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为落实该课程的开设和建设,特做如下安排与说明:

  1、学校已于2012年9月开始统一开设公共选修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分为“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两个教学单元,各为20学时、1个学分,每学期两个单元同时开设。修学“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所获学分可记作公选课学分。其中“职业生涯规划” 选修学生限于大一和大二学生,“就业指导”选修学生限于大三和大四学生。

  2、专业课中安排有类似课程班级的学生不能再选修“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学院应在该班级一年级时统一向教务处递交这两门课程的免修申请,一班一核定。学院应提醒这些班级的学生及时选修其他公选课以获得额定的公选课学分。

公共选修课申报要求

  1、开课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对所开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一般要求具备较深厚的专业理论修养和五年以上教学经验,有独立讲授一门及以上课程的经历。

  2、公共选修课内容可以面向全校无专业基础的学生开设,也可以分别面向农科、理工科、社科等类别的学生开设。

  3、除语言类课程外,各类课程必须使用汉语授课。

  4、欣赏类课程放映影像时间不能超过总课时的50%,不能只放映不讲解。

  5、每位教师申报开设公共选修课门数不得超过2门,课程名称可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一览表中选定,亦可另行确定。

  6、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本学期因各种原因停开公选课的教师两学期内不允许再行申报开设公选课。

  7、公共选修课教学质量由开课单位负责。各单位要加强对开课教师的资格审查和教学内容审查,应对教学内容、教学质量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特别说明事项

  1、申报教师需在2017年5月25日前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7—2018学年上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并交本单位教学办。新开的公共选修课还须提交课程教学大纲(包括电子版)。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可从教务处主页“范文下载”处下载。

  2、请各单位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汇总的教师开课申请表(包括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阿依先·艾力老师处,电话:8762062。

编辑/VINA(iss568)

审校/葛倚汀(gyt0830)

教师发展中心交流群/465353381

投稿邮箱/jsjxfz20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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